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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後悔莫及。 

  醒來的時候已經十點半了,忘了將玻璃門關上,夜裡的風讓人忍不住顫抖。

  我想起了一年前的幾個夜晚,關於打綠、關於青春的歌唱、關於小狼的。
  去the wall的第一天,耳朵浸在青峰魔幻的歌聲裡太久,忘了時間,從地下室出來的時候已經十一點多一些。捷運上的人已經不多,空氣裡流瀉著頻率的旋律,習慣靠著門壁的一邊坐,臉頰倚著窗,看外頭的的景象,儘管是一片漆黑,卻讓我感到無比安心。
  到了士林,距離門禁時間只剩下二十分鐘,放棄了等待總是不準時的公車,我和小狼走在空蕩的馬路上,只剩下幾盞未眠的路燈陪伴,太靜了,就聽聽遲到千年,柔軟的歌詞適合待會的睡眠。走到臨溪路的時候分針幾乎與時針交疊,我與小狼對望,什麼也沒說的,突然就跑了起來,用盡全身可能的力氣,只管跑。進宿舍的時候恰恰十二點,我在大門的另一邊看著小狼,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  最後一次去the wall聽打綠,安可曲唱得太晚,走到公館站的時候已經接近十二點,索性不回宿舍了。我們在大街上漫遊,沒有任何目的,只是單純地走。後來走進了一家小小的店,二十四小時營業的,點了一客牛肉飯,消磨整個午夜。開始打喝欠的時候已經五點,我們從店裡離開,走在浮著霧氣的路上,早餐店還在準備,被晨光喚醒的鳥兒揉著眼睛在電線桿上吱啾。我們走得很慢,深怕錯過清晨任何一幅趣味的景象,步伐很小,不願意驚擾任何一雙熟睡的眼睛。後來小狼放起了香格里拉,我和著,啦啦啦啦。回到房間,室友們都還在夢裡,我輕輕地溜上床,闔上眼,看見了香格里拉。

  我知道他喜歡男生,一開始就知道了。
  有的時候很羨幕小狼的坦率,像個孩子,喜歡什麼就說出來,毫無遮掩。我以為這樣的人會有最美的心。
  
  寫了一封很長的信,信裡的字歪七扭八,墨水暈開的地方滲入了一點淚。

  對於會寫故事的人總是崇拜。
  記得大一的時候我很討厭一個學長,沒來由的,就是討厭。然後突然有這麼一天,我發現長久以來讀的文字是從他而來,那一刻驚訝得幾乎不能說話,那麼討厭與那麼喜歡,完全的兩極。當然,後來喜歡消弭了厭惡,我在他瘦弱的影子上讀到纖細,那股感動是不能就這樣被扼殺。

  S的手指生得漂亮,適合彈琴。

  親愛的貝貝,我想起妳的時候,總是會有兩個酒窩在眼前旋轉,轉一轉、繞一繞,比花還燦爛的笑容。
  而妳所擁有的,像黑洞那麼深。



  太氾濫,所以我淹死了我自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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